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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牛山分公司
21-01-08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牛山分公司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牛山分公司
报告名称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牛山分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地理位置 河北省临城经济开发区西区(临城县黑城乡南牛山前) 联系人及电话 张彦亮:13230969681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王会杰、吴保峰
2020年4月1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彦亮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王壮、曹兴兴
2020年6月2-4日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2020年6月2-7日
项目简介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牛山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河北省临城经济开发区西区(临城县黑城乡南牛山前),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专业生产水泥的股份制公司。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牛山分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年产水泥熟料120万吨。
本次评价为该公司第二次进行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该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河北聚鑫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自上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以来,新增了新建辅料堆棚,主要存放煤,其他在产品、原料种类、平面布局及竖向布局、建(构)筑物、工艺、防护设施方面未发生变化,生产运行情况良好。
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制度已经建立、完善,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工种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熟料巡检工 煤尘 0.18mg/m3
石灰石粉尘 0.58mg/m3
矽尘 0.06mg/m3
其他粉尘 0.49mg/m3
二氧化氮 CTWA:0.0047mg/m3
CTWA:0.04mg/m3
二氧化硫 CTWA:<0.6mg/m3
一氧化碳 CTWA:0.6mg/m3
噪声 84.6dB(A)
辅料取料工 煤尘 0.2mg/m3
石灰石粉尘 1.42mg/m3
矽尘 0.19mg/m3
其他粉尘 0.23mg/m3
    噪声 78.7dB(A)
铲车司机 煤尘 0.28mg/m3
矽尘 0.22mg/m3
其他粉尘 0.27mg/m3
噪声 76.6dB(A)
调配站岗位工 矽尘 0.22mg/m3
石灰石粉尘 0.27mg/m3
其他粉尘 0.59mg/m3
噪声 77.5dB(A)
熟料发运工 其他粉尘 0.79mg/m3
噪声 78.5dB(A)
发电巡检工 其他粉尘 0.42mg/m3
二氧化氮 CTWA:0.0318mg/m3
一氧化碳 CTWA:1.6mg/m3
二氧化硫 CTWA:<0.6mg/m3
噪声 80.2dB(A)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该公司产品生产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水泥制造行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该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下发的《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文件规定,三、按照《目录》分类为较重或严重的建设项目,若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有明显区别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参照第一、二条的规定综合分析,相应降低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类别。
该公司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分类没有区别,所以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牛山分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仍为严重
 
1)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和告知,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2)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指导监督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
3)对警示标识、告知卡、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4)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除尘器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在进入密闭空间或设备内进行检修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并有同伴监护和现场救援设备。
6)在目前基础上应保持、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标识应该更醒目。
7)不断完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设施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处,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秒内能够获取。应急救援设施存放处应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应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急救用品的使用方法。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工作;其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将检测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开展日常监测,发现异常指标,及时治理;及时对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做好记录台帐,确保防护设施防护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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