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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
18-06-29

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6kt/aCDA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地理位置 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东区 联系人及电话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闫皙、刘丽
2016.03.13-03.15
用人单位陪同人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张志伟、耿志强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杨晨雪、陶红敬
2016.07.03-07.09
项目简介 该项目位于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厂区东北部,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产业聚集区东区。该项目总投资3733.93万元,其中职业卫生防治经费投资为113.89万元。年产6000吨CDA(CDA化学名称1,1-环己基二乙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成环工:氨CSTEL<0.13mg/m3;氨CTWA<0.13mg/m3、噪声74.2dB(A);
          甲醇CSTEL<1.3mg/m3;甲醇CTWA<1.3mg/m3
           环己酮CTWA<0.33mg/m3
酸化工:氨CSTEL<0.13mg/m3;氨CTWA<0.13mg/m3、噪声72.3dB(A);
          甲醇CSTEL<1.3mg/m3;甲醇CTWA<1.3mg/m3
           硫酸CSTEL<0.15mg/m3;硫酸CTWA<0.15mg/m3
成环离心工:其他粉尘CTWA:0.11mg/m3
           硫酸CSTEL<0.15mg/m3;硫酸CTWA<0.15mg/m3
          甲醇CSTEL<1.3mg/m3;甲醇CTWA<1.3mg/m3、噪声80.8dB(A)
脱醇工:甲醇CSTEL<1.3mg/m3;甲醇CTWA<1.3mg/m3、噪声74.2dB(A)
解环工:其他粉尘CTWA:0.05mg/m3
           硫酸CSTEL<0.15mg/m3;硫酸CTWA<0.15mg/m3、噪声70.9dB(A)
解环离心工:其他粉尘CTWA:0.13mg/m3
           硫酸CSTEL<0.15mg/m3;硫酸CTWA<0.15mg/m3、噪声79.4dB(A)
解环母液脱色工:硫酸CSTEL<0.15mg/m3;硫酸CTWA<0.15mg/m3
噪声67.3dB(A)
精制工:其他粉尘CTWA:0.05mg/m3、活性炭粉尘:0.02mg/m3
氨CSTEL<0.13mg/m3;氨CTWA<0.13mg/m3、噪声65.4dB(A)
           硫酸CSTEL<0.15mg/m3;硫酸CTWA<0.15mg/m3
精制离心工:其他粉尘CTWA:0.05mg/m3
           硫酸CSTEL<0.15mg/m3;硫酸CTWA<0.15mg/m3、噪声76.7dB(A
干燥工:其他粉尘CTWA:0.45mg/m3、噪声69.3dB(A)
四效蒸发操作工:其他粉尘CTWA:0.17mg/m3
          硫酸CSTEL<0.15mg/m3;硫酸CTWA<0.15mg/m3
氨CSTEL<0.13mg/m3;氨CTWA<0.13mg/m3、噪声74.1dB(A)
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综合判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职业卫生管理
1)该公司应在日常运行中加强防毒、防噪等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督促作业人员做好个体防护。
2)该公司应按规定对于此后新招录的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包括从其他岗位转岗到此项目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一旦项目的人员增加应按照规范标准配备充足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病防治经费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5)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职业病防护设施
1)积极跟踪、研究和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提升公司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
2)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
3)经常检查自动控制系统的准确性、可靠性,确保灵敏、可靠、完好。
4)在进入存在氨的高毒危险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并有同伴监护和现场救援设备。
5)企业应自行购买检测设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氨、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并做好日常检测记录,发现超标部位,及时处理。
3、个体防护
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其他
1)加强设备、管道的维修保养,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对生产车间造成污染。
2)对生产区和罐区内的设备或储罐进行检维修作业或抢修作业时,应先将设备内残余有毒物质置换后,设备或储罐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要求进行操作。如:事先通风、探测有害气体浓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操作;为工人配备好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和救护用品;应有两人以上在场,设置专人看护,设置警示标识等。
3)定期安排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发现超标部位,及时处理。
4)应重视硫酸氢铵、氰乙酸甲酯、硫酸铵等目前没有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有毒物质,加强管理,从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等方面采取必要措施(参照相关MSDS)预防急性职业中毒的发生。
5)该项目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年8月14日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6kt/aCDA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报告》的格式内容较规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准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清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可满足要求;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同意通过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评审。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专家意见(另附页)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审阅确认后,建设单位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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