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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同兴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23-07-05

河北同兴食品有限公司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同兴食品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河北同兴食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地理位置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北蒲城村北500米处

联系人及电话

姚碧辉18131161431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袁立兵、史东响

202358

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立爱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袁立兵、史东响

202359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202359-11日

项目简介

河北同兴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张家庄镇北蒲城村北500米处。

经营范围:生鸡屠宰、分割、速冻、销售;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本次为河北同兴食品有限公司检测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氨、硫化氢、高温、噪声。本次检测均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正常运转,作业人员正常作业,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现场环境满足采样条件及仪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采样。

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制度已经建立、完善,职工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工种

危害因素

检测结果

挂鸡工

噪声

76.6dB(A)

宰鸡工

噪声

80.2dB(A)

脱毛工

噪声

64.3dB(A)

掏脏工

噪声

80.1dB(A)

转挂工

噪声

80.2dB(A)

分割工

噪声

79.5dB(A)

包装工

噪声

76.4dB(A)

制冷工

0.11mg/m3

噪声

76.1dB(A)

污水处理工

硫化氢

0.53mg/m3

噪声

80.6dB(A)

司炉工

噪声

78.6dB(A)

检测结论与建议

该公司工作场所化学因素应检2项,实检2项,包括氨、硫化氢。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判定,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规定。

该公司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应检噪声1项,实检噪声1项。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判定,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规定。

1)进一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细化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相关培训和告知,确保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2)按规定要求进行接害职工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3)应重点做好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做好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应保证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行。

4)严格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经常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对警示标识、告知卡做好日常维护,损坏的及时进行修理或重新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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