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报告公示 >
报告公示
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及中间体改扩建项目
23-07-14

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报告名称

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及中间体改扩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地理位置

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天津大道纬二路

联系人及电话

凌广轩18032111396

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

刘丽

2022.7.29

用人单位陪同人

高佩贤

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

耿志强、刘胜

2022.8.14-8.16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

杨晨雪、李拂晓2022.8.14-8.22

项目简介

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大道(纬二路)7-1。法定代表人:李晓华,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整,是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投资4008万元建设生物医药及中间体改扩建项目,年产2000吨β-丙氨酸、年产100吨烟酸、100吨烟酸乙酯产品、年产1230公斤的中间体和原料药产品,其中包括年产30公斤两性霉素B;年产600公斤果糖二磷酸钠;年产600公斤辅酶产品(其中辅酶I和辅酶Ⅱ100公斤,辅酶NMN500公斤)。

该项目于2020年7月21日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沧港审备字[2020]096号;后因市场原因,产品种类减少,后于2021年6月11日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变更备案,备案编号:沧港审备字[2021]104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种子工:其他粉尘0.04mg/m3氢氧化钠0.117mg/m3配料检消工:其他粉尘0.15mg/m3氢氧化钠0.126mg/m3;罐培工艺工:氢氧化钠0.132mg/m3、噪声72.2dB(A);转化工:氨<0.13mg/m3、噪声75.4dB(A);脱色浓缩工:活性炭粉尘0.04mg/m3、盐酸<0.5mg/m3、氢氧化钠0.160mg/m3、噪声73.2dB(A);干燥包装工:其他粉尘0.26mg/m3;浓缩结晶工:氢氧化钠0.138mg/m3、盐酸<0.5mg/m3、二甲基甲酰胺<6.6mg/m3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第5号),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行业。

综合分析,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及中间体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1)该公司应在日常运行中加强防尘、防毒等工作,不断提高劳动者防护意识,督促作业人员做好个体防护。

2)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一旦项目的人员增加应按照规范标准配备充足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病防治经费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4)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5)公司应加强设备、管道的维修保养,定期对设备、管道进行巡检,做到管道与管道、管道与容器等接口处无泄漏,应避免因设备损坏导致的泄漏现象,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处理。

6)应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经常检查自动控制系统的准确、可靠性,确保灵敏、可靠、完好。

7)应重点做好粉尘、化学毒物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做好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对除尘器、风机、废气处理装置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其能正常、连续运转,以达到预计的防护效果。

8)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指导监督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时更换使用到期的个人防护用品。

9)加强设备、管道的维修保养,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对生产车间造成污染。

10)对厂区内的设备进行检维修作业或抢修作业时,应先将设备内残余有毒物质置换后,设备内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含量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及中间体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沧州临港亚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物医药及中间体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通过检测检验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价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对职业卫生条件进行了分析评价。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对《报告》的技术审查,《报告》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审核后可通过评审并作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专家组意见如下:

1、完善评价范围、岗位定员设置情况,并细化工艺过程;

2、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及关键控制点分析评价;

3、细化布袋除尘器、风机、尾气吸收装置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型号、设计参数、位置及现场运行情况调查分析;

4、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评价内容;

5、补充完善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COPYRIGHT © 2012-2018 河北顺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远策科技